bat365省(校)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除满足学校相关文件要求(浙科院学【2020】2号)外,需按以下标准执行:
1.省(校)级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“100+X”模式,“100”包含研究生在研一、研二期间的综测成绩、毕业论文最终盲审成绩等、毕业论文答辩成绩等三部分,“X”为研三期间取得的其他优秀成果。其计算公式为:
(研一综合测评成绩×40%+研二综合测评成绩×30%)+毕业论文最终盲审成绩(15分)+毕业论文答辩成绩×15%=基本成绩
基本成绩+X(研三其他优秀成果)=最终成绩
2.研究生在研一、研二期间的综测成绩是指在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绩;
3.毕业论文最终盲审成绩采取等级赋分制进行计算,若毕业论文最终盲审成绩出现“不及格”直接取消评选资格。毕业论文最终盲审成绩以研究生教学工作办公室为准。各等级分数如表所示:
毕业论文盲审等级 |
赋分分数 |
优 |
7.5 |
良 |
5 |
及格 |
2 |
4.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以研究生教学工作办公室提供为准。
5.研三其他优秀成果材料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。
6.研三其他优秀成果参考研究生综合测评创新模块加分规则执行;
7.如出现总分数相等,以第一项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。
8.省(校)级优秀毕业生在自主报名的基础上,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评选;
9.本条例自2023年起实施,由bat365研工办负责解释。